徐英和周揚結婚四年,兩人育有一個4歲的可愛女兒聰聰。可是,前不久,周揚趁著妻子不在家的時候偷偷把孩子帶去做了親子鑒定。原來聰聰果然不是自己的親骨肉!面對此事,周揚該怎么辦呢?
周揚是在一次和妻子的吵架中突然得知聰聰不是他親生的,便起了疑心。他帶著聰聰做完親子鑒定后,其實并不是說非要離婚不可。他只是想要妻子一個態度。畢竟自己和家人都撫養了聰聰四年了,都有著深厚的感情。周揚也不想失去這個可愛的女兒。
周揚原本想著徐英向自己道個歉,表個態,他愿意繼續撫養這個孩子,兩個人的婚姻還繼續,兩人再生一個孩子就是了。可是徐英卻死不承認錯誤,一再說周揚只是想離婚才這樣做的。
而周揚也強調,如果自己真的只是想離婚,也不會跟徐英在一起這么久。聽到周揚的說辭,徐英的姨媽則認為如果周揚一心想維系婚姻,當初就不會偷偷帶著孩子去做親子鑒定,這是對另一半的極度不信任。
原本女方一直聲稱周揚是孩子的親生父親,在爭吵中他們卻突然改口,表示自己從沒否認親子鑒定的結果,面對現實,婚姻已經無法繼續,周揚提出離婚并要求徐英賠償自己兩萬元損失費。
而后又考慮到徐英是酒店收銀員,工資低,腳又有殘疾,一時支付不了兩萬元。最后,雙方達成了一致協議,女方支付給男方一萬五千元的損失費,孩子遷出男方戶口,以后由女方全權撫養,周揚和徐英也解除婚姻關系。
親情超越一切,親子鑒定應該慎重選擇!男方選擇親子鑒定向女方透露他知道了孩子非親生的真相,但是還是想維系婚姻,這個時候女方卻選擇了離婚。也許這些本就不是親子鑒定惹的禍,而是兩個人本身就沒有了感情。女方把婚姻當成減輕負擔的港灣,把孩子當成了籌碼,當真相被揭露后,就沒有維系的必要了;男方也感情問題,選擇了揭露真相,讓女方暴露無遺。還是索要了賠償。也許這段婚姻的兩個本身就是各有目的。所有孩子不是婚姻的借口。如果女人愛孩子就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潔身自好;如果男人愛孩子就愛孩子的母親,對于孩子寧要討飯娘,不要做管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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