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親子鑒定和司法親子鑒定的檢測標準和判斷標準一樣。不同之處有: 條件不同:個人親子鑒定只要需要提供合格的樣本即可;司法親子鑒定需要被鑒定人在場并提供有效身份證明。 用途不同:個人親子鑒定只能作為個人參考;司法親子鑒定不僅可以作為個人知情,還能有司法效力,如可以用于上戶、遷戶、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法律用途。 報告內容不同:個人親子鑒定僅有DNA數據、分析說明和結論;司法親子鑒定不僅有DNA數據、分析說明和結論,還有被鑒定人身份信息、身份證明、照片,鑒定所的司法許可證明、鑒定人執業資格證明。 報告章不同:個人親子鑒定僅有DNA鑒定專用章;司法親子鑒定加蓋司法鑒定專用章鋼印和鮮紅章。 報告數量不同:個人親子鑒定一般標準只有一份咨詢檢測報告;司法親子鑒定一般會有一正兩副三份司法檢驗報告。當然都可以增加報告數量,但是都會產生費用,所有個人親子鑒定與司法親子鑒定費用也有少許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