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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有義務配合做親子鑒定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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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是有義務配合做親子鑒定的,同時也是可以拒絕做親子鑒定的。這些都是公民的合法權利。 《關于人民法院在審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類白細胞抗原作親子鑒定問題的批復》規定:“一方當事人要求作親子鑒定的,或者子女已超過三周歲的,應視具體情況,從嚴掌握,對其中必須作親子鑒定的,也要做好當事人及有關人員的思想工作。”在一方當事人申請鑒定,而另一方當事人拒絕鑒定的情況下,根據《關于人民法院在審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類白細胞抗原作親子鑒定問題的批復》從嚴掌握的原則,法院仍然不能啟動親子鑒定程序。這是因為親子鑒定需要提供父、母、子三方基因樣本來鑒定,基因樣本的提供涉及人身權問題,在目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前提下,不能采取強制性的手段獲取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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