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戶親子鑒定是解決非婚生子最好的最科學最有效的辦法。特別是在2016年1月1日二胎政策開放后,落戶親子鑒定解決了大批2016年前政策外生育孩子的戶口問題。同時各地也出現了不同的方式落戶政策,通過親子鑒定落戶的方法也成為各地區落戶要求的一項不可缺少的證明材料。那么為何出現做了親子鑒定辦理入戶沒有成功呢?
做親子鑒定辦理入戶沒有辦成的情況可能有:
1、做的不是司法親子鑒定。上戶親子鑒定屬于司法親子鑒定,司法親子鑒定出具的司法鑒定報告里面有:被鑒定人的DNA數據、照片、有效身份證明(孩子一般有出生醫學證明部分沒有證件,但是大人一定有);鑒定中心的司法許可證證明、鑒定人的執業證證明。
2、結果非親生。上戶親子鑒定的目的就是篩除不該有的非親子關系落戶,且一般是落戶政策有了才去做上戶親子鑒定的,不是有親子鑒定證明強行讓戶口所在地落戶。
因此,在辦理落戶親子鑒定時,需要事先知道上戶的戶口所在地的政策要求。如果需要提供親子鑒定證明,才辦理落戶親子鑒定。目前需要做落戶親子鑒定的情況有哪些?
1、非婚生子。還沒有結婚生育的子女,還有部分是在離婚期間生育的子女。如部分地區有離婚買房的,在還有復婚階段生育了孩子成了非婚子;
2、政策外生育的子女。這些部分沒有戶口,部分是已經有戶口但是落在親戚朋友的名下;
3、國外生育的子女。這類孩子有國外的護照和出生證,回國時辦理國內的旅行證。